实验动物 微生物控制等级(广东地方标准)
时间:2010-02-03 03:43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控制实验动物微生物包括细菌、真菌及病毒等的控制等级、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小鼠、大鼠、地鼠、豚鼠、兔、、猫、犬、猴和鸡等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控制实验动物微生物包括细菌、真菌及病毒等的控制等级、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 本标准适用于小鼠、大鼠、地鼠、豚鼠、兔、、猫、犬、猴和鸡等实验动物。
2 引用标准
- GB/T14926.1-94~GB/T14926.32-94实验动物 沙门氏菌等32种检验方法。
- DB44/T64-94实验动物 微生物学检验
3 实验动物微生物控制等级分类
- 一级动物(普通动物):外观健康,未见异常,在开放系统内饲养和繁殖,经检验符合本标准3中各项指标。
- 二级动物(清洁动物):在半屏障系统或屏障系统内饲养和繁殖,经检验符合本标准3中各项指标。
- 三级动物,即无特定病原体动物(SPF):在屏障系统或系统内饲养和繁殖,经检验符合本标准3中各项指标。
- 四级动物(无菌动物):在隔离系统内饲养和繁殖,经检验符合本标准3中各项指标。
4 技术要求
- 感观指标:动物应外观健康活泼,食欲正常,皮毛及四肢五官等均无异常。
- 细菌、真菌指标:细菌及真菌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 病毒指标:病毒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表3规定。
- 无特定病原体(Specific pathogen free简称SPF)鸡的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控制指标应符合表4规定。
5 微生物检验方法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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