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吉林延边州珲春市事业单位招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51人公告
吉林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吉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包括吉林事业编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要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高质量做好2025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珲春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珲春市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22个事业单位,提供43个岗位,共招聘51人。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41人,“社工岗”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5年珲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3日至2007年6月3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3日以后出生)。
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5年6月3日为准(出生日期以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为:2025年毕业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和2024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2.招聘岗位所设的专业条件与其报考时所使用的学历学位条件相互匹配;
3.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以及笔、面试形式均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以及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单位、用人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附件2);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专业);
3.教师资格条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报考需持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及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2026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5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7.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报考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和2024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9.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419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10日9:00至2025年6月16日15:00。
3.报名材料: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并按所学专业、岗位要求慎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生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并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彩色电子图片:
(1)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
(2)身份证国徽面和人像面。
(3)毕业证。
(4)学位证(岗位要求大专学历的或岗位未要求学位的除外)。
(5)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报名时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籍查询”获取)和就读学校(学院)出具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6)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上传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7)报考新安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岗位的人员需要提供“社工岗”人员服务协议书(复印件加盖街道公章)、社区“两委”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街道公章),“社工岗”人员报名推荐审查表(附件3)需经街道党委同意推荐并盖章、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并盖章。
(8)报考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和2024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要上传由本人承诺签字的《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4)。
4.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事宜。考生只能用居民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考生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只允许以毕业证对应的专业报考,不得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报考所用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不低于该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条件。
(3)2025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对于专业审核有异议的,请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4)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网上报名属诚信报名,考生应对网上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纳入诚信记录,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5)为避免网络拥堵贻误报名时机,考生可选择在规定时段内错峰报名。
(6)报考人员报名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作为和报考人员电话联系或发送短信使用,必须是本人现用手机号,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7)报名期间,报名网站将适时更新岗位报名人数情况,考生注册后可查询。
(二)资格审查与缴费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6月10日9:00至6月16日17:00。
1.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属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考生须及时关注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可再改报其他岗位,不可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时间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以后不可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3.考生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由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组成的仲裁小组负责裁决。审查或仲裁截止时间均为6月16日17:00。
4.缴费时间:2025年6月10日9:00至6月17日10:00。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务必按缴费时间及时登录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419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的将无法补缴,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无论何种原因概不退费。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5.缴费标准:笔试岗位考试费用50元/人。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需在2025年6月23日9:00至6月24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419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有关规定
2025年报考珲春市所属各类事业单位的,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1.笔试试卷采用客观题、使用标准化答题卡,考生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本次考试不接受考试成绩复核申请(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除外)。
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每名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
3.笔试加分政策: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对符合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经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初始成绩的基础上实行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荣立二等功的加9分,荣立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1)审核时间:2025年6月1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
(2)审核地址及联系电话: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3室(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联系电话:0433-8176038。
(3)审核材料: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入伍批准书、士兵登记表、退出现役证书、军士退出现役登记表或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军队功勋荣誉表彰登记(报告)表、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征兵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对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联合审验合格的考生将在图们江新闻网站(http://www.tmjnews.cn)进行公示,欢迎广大考生监督。逾期不报送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
(4)笔试成绩查询考生于笔试考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图们江新闻网站(http://www.tmjnews.cn)自行查询。
(二)资格复审
考生须在面试考试前接受资格复审。拟面试人选经面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成绩单。
2023年和2024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未参保证明以及由本人签字的《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4)。
经国家或我省统一选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已报考了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面试前携带本人服务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证,递交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招聘面试工作由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图们江新闻网站(http://www.tmjnews.cn)发布的《2025年珲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考生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考官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55%;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或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视为成绩不及格并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图们江新闻网站(http://www.tmjnews.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图们江新闻网站(http://www.tmjnews.cn)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组织部门不会打电话另行通知,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相关组织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433-8176038
本次考试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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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珲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4.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3日
原公告标题:2025年珲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来源链接:http://hrss.yanbian.gov.cn/xxgk/tzgg/202506/t20250604_543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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