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事考试网发布福建教师招聘信息,包括福建省中小学及大学教师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教师考试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职专、进修学校:为进一步优化教职工资源配置,调整学科均衡,促进队伍有序流动,提高使用效益,推动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教职工调配工作方案如下。
一、农村教师申请考调城区学校
(一)岗位计划数
1.高中教师岗位数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物
理
生
物
化
学
思想
政治
历
史
地
理
1
1
1
1
1
1
1
1
1
2.初中教师岗位数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物
理
化学
生物
道德与法治
历史
地理
体育
音乐
美
术
信息技术
心理健康
2
2
2
2
1
1
1
1
1
1
1
1
1
1
3.小学教师岗位数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体
育
音
乐
美
术
信息技术
科
学
道德与法治
心理健康
29
12
3
3
2
2
1
1
1
1
4.教辅人员岗位数
中学物理实验 员
中学生物
实验 员
中学化学
实验 员
中学
生管
电教
管理员
图书
管理员
财务
会计
办公室文员
1
1
1
1
1
1
1
1
中小学通用
5.幼教29人
(二)城区学校划定
1.中学:
2.小学:
3.幼儿园:
(三)申请条件及要求
1.条件要求
(1)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中学申请对象原则上为所在校富余学科的教职工,但在农村同一所学校工作满10年以上,且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可适当予以照顾。
(2)凡报名者近五年年度绩效考核为合格等次,身体健康;
(3)近五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以及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报考。
2.年龄限制
(1)中小学专任教师:男5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幼儿园专任教师:4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教辅人员:男5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
(1)中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小学、幼儿园:大专及以上学历。
4.工作年限要求
申请调动人员工作年限按现关系所在学校时间计算。招聘入伍的教师、教辅人员工作年限需满五年,其他的工作年限需满两年方可申请调动。
5.任教学科要求
申请考调到城区校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所任教学科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一致、学段一致,教辅人员需持有相应从业资格证或专技岗位聘任书。教辅人员中的电教管理员、图书管理员、财务会计、办公室文员中小学通用。
每个申请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考调方式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农村教师申请考调到城区学校采取业务考核与笔试两种方式。申请考调小学、幼儿园的教师及教辅人员采取笔试方式;申请考调中学学段的教师采取业务考核(即片段教学)。
考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报名时间及材料、要求
1.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至7月21日(星期一)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需带相关材料
(1)《福清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调动申请表》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职学历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的“网上学历认证”的打印件或经组织审批的“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的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
(5)完全中学学校出具的任教学段证明材料;
(6)报考小学、幼儿园、教辅人员需提供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3.报名要求
填写《福清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调动申请表》(见附件1)一份(需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经学校同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与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市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
(六)领取准考证
(七)初中、高中教师业务考核时间、地点、范围及形式
2.地点:福清一中音西校区。
3.考核范围:初中、高中阶段相应学科现行教材。
4.考核形式:编写教案30分钟,片段教学12分钟。
(八)小学、幼儿园教师及教辅人员笔试时间、地点及范围
2.地点:福清一中音西校区。
3.笔试范围
(1)《政治时事》;
(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4)《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6)《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九) 考务与监督
1.命题与评委:委托异地专家。
2.考务与监督:由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福清市教育局共同负责。试题采取异地专家入闱命题。试卷于考试当天由专人送达考场,考试全过程由福清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十)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当天在“福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招考招聘公告”栏公布。
(十一)择校办法
1.根据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需求计划数,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自主进行择校。若在规定时间内放弃择校资格的,视为弃权,由参考者中以成绩高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2.择校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详见于“福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招考招聘公告”栏或微信公众号“福清市教育局微学堂”。
二、农村之间、城区之间教师调动
三、部分片区调配及教育集团师资交流
(一)部分片区调配
为支持新办校师资、优化部分学校专技岗位结构及人员年龄结构,实验小学虎溪校区、城关小学东部校区、滨江小学观溪校区、书立实验学校部分学科岗位面向音西中心小学、宏路中心小学、石竹中心小学、龙山中心小学、北亭中心小学、岑兜中心小学、镜洋中心小学教师进行定向调配;一中江阴港城校区部分学科岗位面向超编中学进行专项调配,调配须结合岗前业务考核并实行一年试用期。
一中江阴港城校区调配人员岗前业务考核(片段教学+提问)由市教育局和用人学校共同组织,合格后(合格线为70分)方可上岗。
(二)教育集团学校师资交流
为推动“名校集团化”师资共享,福清一中教育集团、福清市城关小学教育集团需分别选派学科专任教师(不少于2名)至江阴港城校区交流;福清一中教育集团、福清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需分别选派学科专任教师(不少于2名)至洪宽校区交流。上述交流时间原则上至少一年,可视同农村校支教经历,所任学科课程可视同福清市级公开课暨送教送培两次。
(三)城市建设规划、规模调整等原因产生的整体或部分师资分流
因规划、规模调整,根据学生分流去向、原学校区位分布及办学实际,对部分学校师资进行整合分流。
其中里美中学现有23名教职工,除组织选派外,原则上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整体并入福清二中教育集团东部校区;
第二实验小学幼儿园(性质城区园)现有8名教职工,除组织选派外,原则上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整合分流至启航园、观溪园。在满足启航园、观溪园师资结构需求的前提下,可允许适当申请调动。
玉屏中心东方红小学、龙江中心小学及所辖部分完小校师资分流方案待片区教育资源整合方案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完小校师资统筹使用
四、农村校支教、走教
走教教师课程双方学校要统筹考虑,实行错时教学,以推动“区域走教”。
五、富余人员及课时不足人员校际交流
为加强教师统筹管理,建立区域交流“教师蓄水池”,采取刚性交流+柔性缓冲方式,将学校富余人员或课时工作量不足教师(除精神病、重疾病人)纳入刚性交流范围,允许先申请调动(人走关系走)再校际交流(人走关系先保留)。
同时,各校应建立专项小组动态核查各岗位实际工作负荷,量化工作需求与人力匹配度,对在本校课时工作量不足的人员鼓励本校转岗或走教交流。我局将抽查学校教职工工作量安排情况(每个教职工工作量应于学期初在学校公示并存档),对未满工作量人员但拒接受其他工作安排的人员进行低聘(即相应职务岗位等级中最低细分级别)。从2025年9月起,对完全未承担学科教学超过一年的专技人员,次年按非教学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农村学校调配到城区学校按岗位计划考调,凡进必考。
(二)对各校须定期严查教职工在编不在岗情况,推行农村超编中学教师“全员坐班制”(一天在岗时间不少于5个小时,含督修及上课时间)。各校要建立健全教职工满工作量制度,选派富余学科教师或工作量不足的人员参加进城考调或农村学校间调动、交流,以促进超编、缺编学校逐步趋向平衡,学科教师分布基本均衡。
(三)锚定“编制底线、学科需求”,学校原则上在人员控制数内补充人员(含新教师分配),各校原则上不得超出人员控制数招聘临聘人员,超编、平编和即将平编的学校原则上“只出不进”或“先出后进”。
(四)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配备占教职工比例超标的学校(高中一般不超过16%、初中一般不超过15%、小学一般不超过9%),要逐步压缩非教学人员,引导富余人员参加农村校际调动或考调进城。
(五)发挥职称评聘导向,引导区域内师资均衡配置。
1.各校需根据核定的人员控制数(按2024—2025学年度学生数核定)科学合理设置学校教学、教辅、工勤等工作岗位,确定各岗位具体人员职数。新一轮职称岗位设置(2025年9月至2028年8月)对设岗人数超出人员控制数的学校,超出部分只给予一年暂设岗位过渡(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2026年9月学校应按实际核定岗位数开展全员竞聘工作,根据量化竞聘结果对相关人员进行低聘。
2.片区内超编中学教职工经组织同意,调入片区缺编中学后(见附件3),实行“编随人走”,按现聘职称岗位等级给予聘用;片区内如果是已评未聘教师,将不受学校职称岗位数限制,根据已经评审通过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给予相应暂设岗位聘任;以上调动人员在参加调入学校新一轮职称聘任中,职称如果无法晋级或保留原聘等级,将直接聘任至相应职务岗位等级中最低细分级别(即暂设岗位“专技七级”“专技十级”),不占学校核准岗位数。
3.建立教师工作常态考评机制,加强教师职称聘后管理工作,采取“一年一考核,三年一竞聘”方式,根据教师师德师风、履职情况、工作实绩等动态确定教师职称岗位。
(六)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进行教师校际交流或校际借用。
咨询电话:0591-85232540。
福清市教育局
2025年7月10日
原公告标题:福清市教育局关于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调配工作的通知
来源链接:https://www.fuqing.gov.cn/xjwz/zwgk/gggs/zkzpgg/202507/t20250710_50458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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