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内蒙古乌海市第五人民医院招聘4人公告
内蒙古医院招聘网发布内蒙古医院招聘护士、医生等医护人员考试公告、职位表、考试时间等信息。
乌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特委托第三方内蒙古众达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招聘工作应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流程控制、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重操守、重能力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工作职责
(一)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地点
岗位为临床医师,人数4名,工作地点为第五人民医院驻监所门诊部(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摩尔沟)。
(二)岗位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保密协议。
2.严禁睡岗、空岗,禁止携带手机进入监区。
3.当班医生需为长期服药人员精准摆放早上、中午、下午、晚上时段服用的药品量。
4.妥善管理药品,严格执行药品上锁保管制度。
5.及时、准确整改手写医嘱,确保医嘱内容清晰、规范,与实际诊疗操作一致,整改后需二次核对。
6.每月月底检查长期服药人员服药单签字情况,排查漏签问题,如实记录检查结果及检查人员姓名,确保服药流程可追溯 。
7.每月10日前向门诊部负责人报送下一个月服药人员药品计划。
8.收押工作中,严格审核收押病例,确保患者病史、检查报告资料收集完整,签字完整,全面记录被收押人员的身体状况、既往病史、体表特征、疤痕等信息,并实时录入电脑系统,确保数据完整、可查。
9.临时发药时,必须在临时药品本上详细记录发药时间、药品名称、患者信息等,领药人员签字确认。
10.针对高血压、高血糖患者,每日定时监测血糖、血压,详细记录监测数值、处理结果,及时更新治疗方案并告知患者 。
11.重点关注人员(如老年患者、基础疾病复杂患者等 ),动态掌握病情特点,梳理诊疗注意事项、特殊需求,为交接班做准备 。
12.交接班时,详细记录当班期间患者病情变化、药品发放异常、特殊诊疗操作等所有情况,采用书面交接单与口头交接结合方式。
13.随时密切关注被押人员身体状况,定时巡查,利用问诊、常规检查等方式评估健康状态。针对有病情恶化风险(如意识改变、生命体征波动 )、及时调整为危重人员。
14.每日每班进行医生值班室、休息室卫生打扫。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爱岗敬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学习力、执行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
5.身体健康,有能够完全胜任正常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无突发性疾病史,无肢体功能障碍。
(二)招考岗位具体要求
1.男女不限,年龄在65周岁以下(即1960年8月1日后出生);
2.不限学历;
3.必须具备医师资格证书,具有临床工作经验3年以上;
4.退休人员可优先考虑;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够值夜班 。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报考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开除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10.有明显纹身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信息发布、资格审查与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环节。
五、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本次招聘公告在内蒙古众达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
(二)本次招聘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一周止,即2025年8月11日起至2025年8月18日止(遇双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内蒙古众达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文体中心外围西侧)。
联系电话:0473-2665036;13134989018。
(三)报名须知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医师资格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照3张,并认真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
2.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中专)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
3.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通过资格初审的,进行下面环节。
4.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并签署个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5.资格初审由众达人力资源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应当说明理由。考生对审查意见存在异议的,在审查意见提出后的1个工作日内与工作人员咨询并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六、组织考试
(一)面试
1.本次面试不设开考比例,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全部入围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通过内蒙古众达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或预留联系电话另行通知。
3.应试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用结构化的面试方式进行,全程封闭。面试内容主要以招考单位行业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同时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仪表形象等。所有应试人员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二)考试成绩在内蒙古众达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
七、体检和考察
(一)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根据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末位出现并列的,按学历高者进入,学历同等情况下按行业经验年限多者进入。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主动放弃上岗的,则按成绩排序从高往低选取进行补充。
(二)体检
1.体检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应聘人员,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的,在培训或试用期、工作期间再发病的,按以欺诈手段签订劳动合同处理。
3.根据《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中的项目进行体检,凡体检结果出现异常或不合格的项目,都要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
(三)考察
考察主要是由应聘人员提供以下三份材料:
1.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本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查询系统打印的本人征信记录证明;
3.填写并提交《应聘人员招录考察表》(见附件2)。
对以上三项材料存在问题的应聘人员,由众达人力资源公司核实并拿出意见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最后决定是否录用。
八、拟录用人员的公示、录用及试用期约定
(一)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内蒙古众达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二)录用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三)工资月薪为4500-55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四)在试用期间,有以下情况的予以辞退
1.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在试用期间发现或发病的;
2.在试用期发现有传染病、有精神病史、有突发性疾病史,有肢体功能障碍的;
3.在试用期间发现有应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身体健康状况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5.因自身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的原因,无法胜任和完成本职工作的;
6.违反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
7.发现有本公告中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
九、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工作由乌海市第五人民医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机构内蒙古众达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全过程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或因个人报名时预留电话错误、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到本人的现象造成的后果,均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有关要求均在内蒙古众达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因应聘人员未能及时关注已公布的有关要求,造成应聘失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通过电话、短信或公告的方式通知获得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办理入职手续等资格的应聘人员,但未获得以上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再通知。如应聘人员接收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办理入职手续等事项的,视为放弃相应资格。
(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应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六)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等有关规定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七)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仅供招聘之用,恕不退还。
(八)应聘人员在入职前,应与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否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九)本公告由乌海市第五人民医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内蒙古众达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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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第五人民医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内蒙古众达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8月11日
原公告标题: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bt3UiDdFDhRjf-MQc_TB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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