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长虹虹微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规定,经面试,拟录用张晨晨同志到公司工作,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公示期为: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虹微公司综合服务部反映。
联系咨询:彭女士、028-61382129、cheng1.peng@changhong.com。
监督投诉:
1.长虹集团纪检部门联系电话:0816-2412388
2.长虹集团纪检部门监督邮箱:chjwjb@changhong.com
3.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热线:0816-2247110
4.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邮箱:mygzwdjk@163.com
四川长虹虹微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日
原公告标题:四川长虹虹微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招聘训练场管理员岗位拟录用人员的公示
来源链接:https://www.my.gov.cn/mysrmzf/c100030/202509/c17d5e03502c4131ab103402937b6ba5.shtml
版权声明
本站点所有事业单位、教师等招聘考试信息均来自官方公开招聘公告,文章结尾附有原文链接;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事业编考试网”的文章,版权均归事业编考试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链接:https://www.sydw.net/zpxx/4226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