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竞聘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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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乌拉特后旗教育体制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校(园)长选拔机制,经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巴彦淖尔市公开竞聘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以下统称“校(园)长”)。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本次公开选聘中学校长1名、小学校长4名、幼儿园园长5名。关于上述岗位的具体任职学校(幼儿园)分配,将由乌拉特后旗校(园)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选聘领导小组”),结合各学校(幼儿园)实际岗位需求、竞聘人员综合能力适配性等情况研究确定,最终分配结果将在拟聘任公示中明确。
二、选聘范围
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符合竞聘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聘任期限
实行任期制,聘期3年。新聘任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3年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履行聘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任关系,回原单位或由乌拉特后旗教育局统筹安排工作;聘期届满后,根据履职考核结果及岗位需求,重新履行选聘程序确定是否续聘。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能正确贯彻党的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恪守教育行业职业道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
3.热爱教育事业,熟悉对应学段教育教学基本规律和特点,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较强的领导决策能力、学校管理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开拓进取、改革创新意识,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及资格
(1)竞聘中学校长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中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竞聘小学校长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竞聘幼儿园园长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幼儿园学段教师资格证。
(2)所有竞聘人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书及聘任文件为准)。
2.年龄要求
(1)新聘校(园)长年龄要求为:男性≤52周岁(1973年10月后出生);女性≤50周岁(1975年10月后出生)。现任校(园)长年龄可放宽为:男性≤55周岁(1970年10月后出生),女性≤52周岁(1973年10月后出生)。
(2)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以人社部门备案的个人档案记载信息为准。
3.任职经历
累计具有5年及以上教学一线工作经历,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10月31日,以正式任职文件为准):
(1)具有2年及以上校(园)长或副校(园)长任职经历;
(2)具有2年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中层正职领导职务任职经历。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日—11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下载并填写《乌拉特后旗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竞聘报名表》,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到乌拉特后旗教育局人事股提交并接受资格审核。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2.学历证书(及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聘任文件);
3.现任职务任职文件、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并盖章);
4.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乌拉特后旗外竞聘人员需额外提供:现工作单位、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须加盖公章)。
(三)竞聘流程
1.竞职演讲(权重50%)。包含8分钟演讲+3分钟答辩。由评委组结合竞聘岗位的办学目标、管理思路、问题解决策略等核心要求现场拟定。准备时间30分钟(现场提供纸笔,不得携带电子设备、参考资料)。竞职演讲实行百分制,最低控制线为80分,未达到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组织考察(权重40%)。考察组依据任职资格及岗位职责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形成客观准确的考察结论。
(1)民主推荐:参加人员须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在职在岗总人数的2/3及以上,推荐率未达参会人员80%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2)民主测评:参加人员须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在职在岗总人数的80%及以上,“优秀”等次得票率未达85%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3)谈话了解: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环节干部及部分教职工代表谈话,重点了解其政治品格、作风品行、廉洁自律、教学教研水平、学校管理能力及工作实绩。
(4)确定建议人选:按照竞聘职位和考察对象1:2比例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若符合条件人数不足1:2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3.综合评定(权重10%)。由乌拉特后旗校(园)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竞职演讲成绩、组织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校(园)长拟聘任人选。
六、待遇保障
(一)校(园)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所在学校(幼儿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2.5倍核定,与履职考核结果挂钩。
(二)新聘任人员试用期及聘期内,享受与所在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待遇。
(三)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调动及事业单位人员列编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每人限报1个竞聘岗位并注明竞聘学段,乌拉特后旗教育系统现任在岗的后备校(园)长,必须按要求参与本次竞聘。
(二)竞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伪造、虚报材料等情形,立即取消竞聘资格,已聘任的,解除聘任关系。
(三)在本次竞聘中未能产生竞聘人选的学校(幼儿园),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选任校(园)长。选任校(园)长年龄原则上能够干满一个聘期。
(四)竞聘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详情可咨询教育局:0478-4910529
本公告由乌拉特后旗校(园)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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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标题:关于乌拉特后旗公开竞聘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的公告
来源链接:http://www.wlthq.gov.cn/tzgg/202510/t20251031_7262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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