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招聘66人公告
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发布内蒙古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内蒙古省中小学及大学教师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教师考试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为做好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按照《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5年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和招聘单位实际需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五)坚持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人数、岗位设置及对象
(一)本次计划公开招聘66名列编教师,具体岗位详见附件《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两类人员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或服役满2年);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地在内蒙古地区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高校毕业生”是指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不将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3年度、2024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2.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3.参加我区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9日(不含)至2007年6月9日(含)期间出生;
2.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执(职)业资格条件,以《岗位表》规定为准;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以《岗位表》规定为准;
4.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不含)之前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5.《岗位表》中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无特殊说明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不含)之前。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含)。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于2025年8月31日(含)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正常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6.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为2025年6月9日(不含)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5年6月9日(不含)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7.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8.所有招聘岗位均不允许使用第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名;
9.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执(职)业资格以及与岗位相关的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http://www.bfrsks.com/
2.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第一阶段:“项目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6月9日9:00-2025年6月10日16:00;
审核时间:2025年6月9日9:00-2025年6月10日20:00;
缴费时间:2025年6月9日9:00-2025年6月10日22:00。
第一阶段报名缴费结束后,缴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调整后的岗位于2025年6月11日9:00在报名网站、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开发区公众号公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5年6月11日15:00-17:00改报第一阶段的其他岗位或放弃第一阶段报名。被取消开考的岗位将在原招聘条件不变的前提下,转为普通岗位放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普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6月12日9:00-2025年6月14日16:00;
审核时间:2025年6月12日9:00-2025年6月14日20:00;
缴费时间:2025年6月12日9:00-2025年6月14日22:00。
第二阶段报名缴费结束后,缴费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岗位。调整后的岗位于2025年6月15日9:00在报名网站、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开发区公众号公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5年6月15日15:00-17:00改报其他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费退还本人。
3.报名流程及相关要求
(1)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考试诚信承诺书》,报名即默认签署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应聘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连续、准确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须填写大学专科、本科、研究生等学习经历,须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经历,须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的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应聘人员属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务基层的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度、2024年度应聘人员,需要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
(4)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5)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或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经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6)应聘人员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资格复审环节还需提供《报名信息登记表》并本人签字,凡是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均被默认同意报名信息承诺书。
(7)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3:1。“项目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涉及岗位并调整为普通岗位。普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开发区公众号予以公布。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缴费并打印《报名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2.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成功。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因个人原因笔试缺考的不予退费。考试收费120元/人(其中报名费20元,笔试共2科,考务费50元/科)。
3.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以及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本科、研究生)免交报名费、考务费,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报名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核无误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4.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所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5.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限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
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
(4)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作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www.cltt.org/)中的普通话成绩查询页;
(5)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或提供服务地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
(6)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学校(学院)专业设置的相关证明材料;
(7)城乡低保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关于本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应有2025年1月1日以后有效的年检信息,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当地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要求落款时间在2025年1月1日以后。审批确认权限下放的地区,可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6.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及时下载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并于2025年6月17日9:00——6月21日早8:00前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考时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点。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或《教育信息技术》。所有报考人员须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内容。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学前教育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参加所报岗位《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参加《教育信息技术》考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或《教育信息技术》70分。
2.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和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聘人员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应聘人员自行选择答题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试卷答题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3.笔试时间:2025年6月21日上午 8:30-11:30。
笔试地点等信息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保卡)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4.政策加分
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0.5分。
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5.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6.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和开发区公众号公布,笔试总成绩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7.考生对于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申请成绩复核。除上述情形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因末位并列超出3:1的,末位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应聘人员应提交资格初审时上传的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服务地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度、2024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应聘人员属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 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在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末位分数一致一同进入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五)面试
1.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含理想信念、心理素质及专业知识等)和教育教学能力。
2.小学美术岗位采用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试讲60分,实际操作能力测试40分,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其他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并当场公布。
3.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保卡)、《面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应聘人员除小学英语岗位外其他岗位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小学英语岗位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英语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导致超出招聘计划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取面试成绩高者,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加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和开发区公众号上公布。
(七)体检
1.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工作要求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复检。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应聘人员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报名网站、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和开发区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影响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
(2)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且查证属实的;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录聘用备案文件为准)的;
(5)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
(6)拟聘用人员未在办理聘用手续后1周内报到的;
(7)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以及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招聘单位对报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招聘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仅递补一次。公示后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在报名网站、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开发区公众号发布。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475-8259802
监督电话:0475-8259827
附件: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20250515.xlsx
为做好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按照《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5年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和招聘单位实际需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五)坚持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人数、岗位设置及对象
(一)本次计划公开招聘66名列编教师,具体岗位详见附件《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两类人员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或服役满2年);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地在内蒙古地区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高校毕业生”是指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不将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3年度、2024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2.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3.参加我区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9日(不含)至2007年6月9日(含)期间出生;
2.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执(职)业资格条件,以《岗位表》规定为准;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以《岗位表》规定为准;
4.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不含)之前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5.《岗位表》中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无特殊说明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不含)之前。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含)。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于2025年8月31日(含)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正常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6.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为2025年6月9日(不含)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5年6月9日(不含)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7.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8.所有招聘岗位均不允许使用第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名;
9.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执(职)业资格以及与岗位相关的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http://www.bfrsks.com/
2.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第一阶段:“项目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6月9日9:00-2025年6月10日16:00;
审核时间:2025年6月9日9:00-2025年6月10日20:00;
缴费时间:2025年6月9日9:00-2025年6月10日22:00。
第一阶段报名缴费结束后,缴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调整后的岗位于2025年6月11日9:00在报名网站、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开发区公众号公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5年6月11日15:00-17:00改报第一阶段的其他岗位或放弃第一阶段报名。被取消开考的岗位将在原招聘条件不变的前提下,转为普通岗位放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普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6月12日9:00-2025年6月14日16:00;
审核时间:2025年6月12日9:00-2025年6月14日20:00;
缴费时间:2025年6月12日9:00-2025年6月14日22:00。
第二阶段报名缴费结束后,缴费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岗位。调整后的岗位于2025年6月15日9:00在报名网站、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开发区公众号公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5年6月15日15:00-17:00改报其他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费退还本人。
3.报名流程及相关要求
(1)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考试诚信承诺书》,报名即默认签署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应聘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连续、准确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须填写大学专科、本科、研究生等学习经历,须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经历,须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的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应聘人员属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务基层的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度、2024年度应聘人员,需要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
(4)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5)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或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经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6)应聘人员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资格复审环节还需提供《报名信息登记表》并本人签字,凡是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均被默认同意报名信息承诺书。
(7)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3:1。“项目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涉及岗位并调整为普通岗位。普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开发区公众号予以公布。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缴费并打印《报名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2.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成功。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因个人原因笔试缺考的不予退费。考试收费120元/人(其中报名费20元,笔试共2科,考务费50元/科)。
3.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以及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本科、研究生)免交报名费、考务费,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报名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核无误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4.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所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5.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限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
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
(4)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作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www.cltt.org/)中的普通话成绩查询页;
(5)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或提供服务地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
(6)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学校(学院)专业设置的相关证明材料;
(7)城乡低保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关于本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应有2025年1月1日以后有效的年检信息,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当地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要求落款时间在2025年1月1日以后。审批确认权限下放的地区,可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6.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及时下载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并于2025年6月17日9:00——6月21日早8:00前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考时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点。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或《教育信息技术》。所有报考人员须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内容。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学前教育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参加所报岗位《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参加《教育信息技术》考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或《教育信息技术》70分。
2.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和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聘人员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应聘人员自行选择答题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试卷答题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3.笔试时间:2025年6月21日上午 8:30-11:30。
笔试地点等信息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保卡)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4.政策加分
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0.5分。
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5.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6.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和开发区公众号公布,笔试总成绩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7.考生对于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申请成绩复核。除上述情形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因末位并列超出3:1的,末位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应聘人员应提交资格初审时上传的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服务地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度、2024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应聘人员属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 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在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末位分数一致一同进入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五)面试
1.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含理想信念、心理素质及专业知识等)和教育教学能力。
2.小学美术岗位采用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试讲60分,实际操作能力测试40分,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其他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并当场公布。
3.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保卡)、《面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应聘人员除小学英语岗位外其他岗位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小学英语岗位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英语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导致超出招聘计划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取面试成绩高者,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加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和开发区公众号上公布。
(七)体检
1.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工作要求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复检。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应聘人员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报名网站、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和开发区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影响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
(2)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且查证属实的;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录聘用备案文件为准)的;
(5)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
(6)拟聘用人员未在办理聘用手续后1周内报到的;
(7)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以及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招聘单位对报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招聘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仅递补一次。公示后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在报名网站、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开发区公众号发布。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475-8259802
监督电话:0475-8259827
附件: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20250515.xlsx
原公告标题: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链接:https://kfq.tongliao.gov.cn/xwzx/tzgg/202506/t20250605_9511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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